合肥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
集中整治重点
一、责任要到人
1.建立“网格化”体系。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网格化”责任体系,明确安全教育负责人及其责任,实现安全教育责任包保到人。项目部要确定1名安全教育负责人及若干名安全教育责任人,明确其安全教育职责。相关人员要依据职责做好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作业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教育、信息分类登记工作,以及个人安全教育、健康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所有人员一人一档。
2.编制计划方案。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负责人应组织企业相关部门编制企业教育考核制度及计划,各项目部应根据企业教育考核制度、年度教育计划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教育培训方案。
3.过程影像记录。项目安全教育要留有影像记录,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负责人要加强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参与、监督项目级、班组级教育考核工作的实施,检查项目安全教育影像记录情况,做好各级教育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
二、班前要讲评
4.以班组为单位开展班前讲评。每日开始作业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或其他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点名和交底讲评。重点讲评上一班工作安全状况,当日作业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讲评情况要报告。每班每日出勤人员名单及班前讲评视频记录应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及项目监督人员备查(讲评视频可发到有监管人员的项目监管微信群中,出勤人员名单可在讲评视频中以点名方式体现)。
6.讲评情况要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从工作面抽查不同班组工人,检查其参加班前讲评情况。对新进场(进场1周以内)工人、临时用工,要做到全数检查,检查情况应在安全日志及监理日志中记录。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时,应抽查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落实检查班组班前讲评情况,也应随机从作业面上抽查3-5名工人,倒查当日班前讲评开展情况。
三、身份要标识
7.各项目部应按要求实施人员身份标识制度,为经过教育合格人员发放身份标识物(一般为黄色或绿色反光背心,并随反光背心携带个人信息卡片,信息卡片应标注使用人员姓名、年龄、工种、接受安全教育情况、教育人等信息),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等级、工种类别等进行分类分色标识。施工单位应做好身份标识的登记、变更工作,确保身份标识的唯一性。临时用工人员,项目部应为其单独配发不同颜色(原则上为蓝色)的身份标识物(反光背心及信息卡片),并根据其工作内容,限定其在工地内的活动范围。
四、人员要体检
8.施工单位要严格筛查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50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有条件的项目鼓励全员体检。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个人健康档案,档案应包括日常健康检查记录以及个人健康承诺,50周岁以上人员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有效期为一年时间,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组织体检。
9.施工单位应增加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人员的体检频率,严禁带病作业。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癫痫病等疾病人员禁止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65周岁以上男性、60岁以上女性进入施工现场不宜从事施工作业。禁止发热人员(超过37.2℃)、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卒中、心梗)、精神疾病、3级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