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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三防”集中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志成股份  浏览次数:1865次

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三防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含装修装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高发态势,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以下简称“三防”)集中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三防”集中行动,全面强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抓实“一会三安”制度落实,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减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集中行动内容

集中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建筑施工单位要以“六个一”为载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落实:

(一)开好一次动员部署会。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所有在肥有建筑施工项目的企业(包括装修装饰企业)和在建项目,召开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将集中行动在全市所有建筑施工领域迅速贯彻落实下去。

(二)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在肥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装修装饰项目)要以项目为单位,组织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观看一部以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事故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强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三)发放一张安全宣传单所有在肥有建筑施工项目的企业(包括装修装饰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安全生产需要,印制一份宣传单,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宣传如何做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事故预防工作。

(四)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在肥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装修装饰项目)要以项目为单位,组织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签订一份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五)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在肥有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企业(包括装修装饰企业),要对其所有项目进行一次企业级全覆盖自查,对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依规对违规违章企业、项目、有关负责人和违规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合所属监管执法力量、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第三方社会力量,集中时间对所有在肥建筑施工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事故预防为重点,突出“六个一”措施和“一会三安”制度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要通报,该处罚的要处罚。

(六)实现一月零死亡目标。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在肥建筑施工和装修装饰领域努力实现9月份零死亡目标,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任务分工

市县城乡建设(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及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和装修装饰领域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领域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市县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建筑施工领域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市县林园部门负责林园建筑施工、绿化养护领域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市县发改部门负责铁路、电力建筑施工领域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市县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工程建筑施工领域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9月1日起至30日,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5日)。市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根据辖区建筑施工项目(包括装修装饰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全覆盖原则,开好动员部署会,将集中行动任务全面部署下去。

(二)宣传教育阶段(9月5日—10日)。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要督促在肥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装修装饰企业和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组织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发放一张安全宣传单、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发动全员参与集中行动。

(三)检查强化阶段(9月10日—25日)。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要整合各种力量,采取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在肥建筑施工项目(包括装修装饰企业和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推动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25日—30日)。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要全面总结集中行动做法,固化有关事故预防措施,形成制度,建立健全长效预防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三防”集中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研究“三防”措施。市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集中行动规定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和“一票否决”等措施。市县城乡建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发改和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三防”集中行动任务进行合理分工,确保在肥有建筑施工项目的建设企业(包括装修装饰企业)和所有建筑施工项目,都能全面发动起来,参与到集中行动之中。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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