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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全力防范 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来源:志成股份  浏览次数:2803次

关于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全力防范

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合安办〔20221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5月底以来,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先后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有效遏制了事故高发态势。6月至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起、死亡4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4.3%、67.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近期连续发生多起亡人事故,反弹趋势明显,为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通知如下。

一要实行每周调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要每周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会议由安委会负责人召集,主要是通报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并对未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实行提醒。

二要常态化包联督导。各级安委会包联督导组,要继续采取查阅资料、抽查企业等方式,下沉各地各企业开展包联督导,对包联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项核查销号。

三要执法检查全覆盖。各地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检查执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要紧抓小切口。要督促企业落实“一会三安”(班前会、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员)制度,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通报事故情况和执法处罚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措施。

五要加强警示教育。凡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其它行业领域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必须及时在事故现场召开警示教育会,并将警示教育会情况报市安委会。

六要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亡人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市城乡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实施停止招标等联合惩戒措施,县(市)区、开发区也要比照执行。

七要严格事故问责。每月发生1起亡人事故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行业监管部门,要书面向市安委会作出说明;发生2起亡人事故的,市安委会将进行全市通报;发生3起亡人事故的,市安委会将约谈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今年最后两个月,事故反弹明显和事故绝对量大的,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启动问责。

八要全面压实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及乡镇(街道)要对辖区企业底数清、风险明,并至少做到每个月对重点企业全覆盖检查一次;市、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联动,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消防等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小喇叭、张挂横幅、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教育,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每天做到巡查检查全覆盖,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预防机制,建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和惩戒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市安委办建立调度制度,对以上措施落实情况每周调度并通报。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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