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高处坠落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高处坠落安全事故风险,为充分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383号)文件要求,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安全事故高发态势,结合《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有关规定,现就建筑施工安全平网设置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建筑物外侧自下而上有钢管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原则上应在脚手架外围从二层顶部(三层楼面)处开始,竖向每隔20米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首道安全平网及第二道安全平网中间部位应增设一层安全平网加强层,每隔60米必须再增设一道安全平网加强层。
二、对于建筑物外侧脚手架(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工具式外挂架),离墙间距应不大于150mm,如不满足,应加设填芯杆件或安全平网(水平兜网)等防护。
三、对于坡道雨棚、采光井、自动扶梯等处边长较大的洞口或高处作业部位,如未设置脚手架的,应满设安全平网。
四、对于钢结构施工,单层钢结构建筑应在屋面主次构件安装到位后,多、高层钢结构建筑应在楼层钢梁吊装就位后按区域及时设置安全平网。
五、对于高度大于5米的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过程中,按照支撑高度5-10米不少于一道(建议高度距地面2米左右),10米以上不少于两道的要求,同步利用支撑杆件设置安全平网。
六、安全平网的质量应符合《安全网》(GB5725)标准要求,具体检查、试验、验收、设置和使用等要求应在相应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