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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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3415230010006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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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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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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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舒城县腊子山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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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审批、核准或机关名称 |
发改农经【2013】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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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 |
舒城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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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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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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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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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规模 |
勘察设计费约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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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周期 |
2018年11月底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确保2018年12月底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提出设计需求的3个月内提供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服务期的设计成果需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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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组成及勘察设计范围 |
舒城县腊子山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水闸安全鉴定、地质勘探及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含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概算、效果图、视频资料等电子版);工程移民部分的各阶段勘察、调差、设计及有关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工程水保、环保等部分的各阶段勘察、调查、设计及有关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提供施工招标技术标准,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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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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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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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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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记录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报名。(勘察业务经招标人同意可专业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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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近3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是指:中型水利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工程(包括:中型水利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VI级及以上船闸等)。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原件(开标现场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关要求,还应提供业主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辅证(须备注业主联系人姓名及电话)。(2)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8年6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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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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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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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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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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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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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舒城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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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春秋路 |
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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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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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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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098751652 |
电话: |
18697625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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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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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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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提供成员内所有单位资料原件):①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与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等相关证件。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伪造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 年10月31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账户,(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6、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7、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8年10月23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8、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9、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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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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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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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ct.org.cn 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 |